为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,根据《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本着“择优选拔、宁缺勿滥”的原则,经个人申报和资格审查,公司中青年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,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聘任我部门伊丽娜老师等13名同志为公司第四届中青年骨干教师。
集团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,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为公司教学科研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